为做好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(以下简称“推免生”)招生工作,根据《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》等规定及要求,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,制定202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,现公布如下:
一、组织管理
学院成立由主要党政领导组成的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。
学院同时成立系统操作、后勤保障、日常咨询、外出宣传等工作组,配合做好2025年推免生招收工作。
二、招收条件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 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;
3.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。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;
4.科学研究兴趣浓厚,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、专业能力和 较强的创新意识;
5.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。。
三、招收流程
1.预报名
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5推免生预报名通知要求,请于9月24日24:00前登录http://yzbm.xjtu.edu.cn完成预报名,我院将对2025年推免生进行预接收(拟录取/预录取),具体通知详见qq群(群号:740362503、811581559)我校研招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。
2.正式报名
1) 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,
网址:https://yz.chsi.com.cn/tm/;
2) 9月22日—28日期间,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,上传本人照片,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;
3) 9月28日9:00开始,通过“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”进行申请、填写志愿信息、上传相关材料。申请工程硕博士专项的推免生,请选择正确的专业及研究方向(“领域—国卓专项—工程硕博士专项”)。
4)上传材料:
(1)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(盖章)
(2) 综合成绩排名(盖章)
(3)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1份
(4) 个人陈述1份(格式不限)
(5) 推免生申请表打印盖章版
(6)其他发表论文、获奖等证明材料1份
按上述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(命名:姓名-申请编号),压缩后上传,材料力求精简,总页数不超过20页,可缩印,图文清晰即可。
5)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信息仔细核对,一经提交,将无法更改。
6)正式接收工作开始后,学院将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完成“发送复试通知—推免生确认接受—发送拟录取通知—推免生确认接受”的报名录取流程。
四、复试
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接收(拟录取/预录取),不再参加复试考核,直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。
其他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,正式接收期间,亦可申报我院,资格审核通过后,参加复试,复试安排另行通知。
五、拟录取
1.我院将于9月29日9:00开始接收工作,请已经获得预接收资格的推免生,于接收工作开始1小时内完成报名、录取,否则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,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推免生同等对待。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、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。
2.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,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,按参加夏令营并取得面试合格、预接收(拟录取/预录取)、其他推免生的顺序,分批次录取,额满为止。
以上每类推免生均按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、B+学科、其他优秀生源分类分批次择优录取。
六、录取
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,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,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。
七、奖助政策
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学业奖学金、社会奖助金和“三助一辅”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。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,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。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、社会奖助金。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。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,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。
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(http://gs.xjtu.edu.cn)相关文件。
八、其他事项
1.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5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。
2.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,参见《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》(西交研〔2017〕93号)文件。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、硕博贯通模式(包括“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”项目、协同培养育人项目)培养,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,同时在苏州、青岛、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、专业实践基地,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(部、中心)咨询。
3.专项计划(强基计划、国优计划、工程硕博士专项、支教团、辅导员等)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,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。
4.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,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,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。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,录取资格无效。
5.录取过程中,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、违反招生规定、存在品德失范、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,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,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、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,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,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6. 学校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号)规定,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,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,体检合格准予入学。
7.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九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29-82668984
联系人:韩老师 赵老师
电子邮箱:ist.yjs@xjtu.edu.cn
申诉电话:029- 82663427 汤老师
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
2024年9月19日